权都失去了,这跟奴隶有什么区别?”许知砚的声音高了几分。
除了一直看着物证清单的戚沨,其余人齐刷刷看过去。
一阵沉默后,戚沨开口:“女性意识觉醒,女性要求男女平等,这是社会进步的大方向,但也会遇到阻碍。第一个就是沟通障碍,女性主张了,但很多男性听不懂。因为这和从小受到的教育,从社会中享受到的便利,还有三观都不一样。女性读书了,想得就多了,不好控制了。”
“有沟通障碍,那是因为这些人理解有问题,文化素质低,人品低劣,就像刘宗强。”许知砚说。
戚沨依然很平静,话锋一转:“下次提审李蕙娜,问一下物证23。我怀疑在案发之前,李蕙娜就研究过‘婚内强|奸’的构成要件,考虑过怎么提供证据,但是被刘宗强发现了。于是为了彰显一直以来的家庭地位,刘宗强就采取这种极端行为,让她明白就算是法律也拿他没办法。”
禽兽、人渣。
这些词形容刘宗强再适合不过。
然而刘宗强已死,死因可疑,李蕙娜主动自首,公安机关必须立案侦查。
所有人都希望看到这样一个“完美”的情况:死者是罪有应得,嫌疑人是正当防卫、无罪释放。
或者是:死者非常无辜,嫌疑人十恶不赦而且狡猾多端,公安机关全力搜证,嫌疑人死不认罪,但还是被判死刑。
可现实总是存在种种“误差”“误会”,它不尽如人意,总是和人们希望看到的东西相悖。
可即便是这样,刘宗强的死因依然要搞清楚,而且这将直接关系到李蕙娜的判刑力度。
“好,继续。”戚沨扫了一圈,说,“李蕙娜的伤情鉴定怎么看?”
“根据验伤报告,李蕙娜曾有过三次骨折,一次是十几岁,另外两次都是结婚后,是刘宗强实施家暴的过程中造成的。但这两次都没有上医院。刘宗强有一个哥们儿是开药店的,刘宗强就从他这里拿药。就李蕙娜遭受家暴这部分,事实清楚,没有争议。如果刘宗强没有死,李蕙娜将刘宗强告上法庭,虐待罪是跑不掉的。”
“都把人打骨折了,还不让上医院。结果自愈恢复不好,导致关节变形,按理说应该够得上伤残评级了吧?就说上一次肋骨骨折,如果稍有偏差,骨折部位伤到脏器,那就不只是伤残了。”
讽刺的是,以往的家暴案,为了证明受害者身上的伤都是来自嫌疑人,需要经过一系列的举证、质证,并不是所有都能得到法律认可。能将伤痕留到最后的都是铁证,可这种伤害通常不会是“轻伤”。
而这一次,他们身为案件侦查人员,同样做着收集证据的工作,要将这些证据一一排布连接,形成完整清晰的证据链,为的却不只是证明李蕙娜多年多次遭受家暴,还包括间接证明李蕙娜有足够的动机对刘宗强“见死不救”。
夏正说:“我们找过拿药给刘宗强的证人,也问过李蕙娜提到的两位医生。在骨折以前,李蕙娜曾有过两次上医院的机会。这两位医生都说李蕙娜的确向他们求助过,他们也出手了,但效果微乎其微。第一次李蕙娜刚求助,对方就接到急诊要先离开,回来以后李蕙娜已经被刘宗强带走。那医生不放心,就让社工去打听,找到李蕙娜的住所,却听居委会和刘宗强说李蕙娜有精神病,经常幻想遭到迫害,她身上的伤是自己造成的。刘宗强还拿出病例和精神病患者低保证明,那医生也不好再说什么。第二次的情况也差不多,但那医生亲眼看到刘宗强给了李蕙娜一巴掌,刘宗强还笑着说,女人不打不老实,还叫医生不要多管闲事,否则就举报他对精神病患者性骚扰。后来回到家里,刘宗强就对李蕙娜进行殴打辱骂,问她是不是在检查的时候勾引对方。李蕙娜的骨折就是这次造成的。”
组里每一个人的语气都很沉重严肃,陈述时尽量不带有个人情绪。但即便是这样,也难掩大家在人性上的倾向——李蕙娜很值得同情。
“还有一点我要补充。”直到其他人都发完言,许知砚说,“刘宗强找人拿的不只是跌打损伤的药,还有一些用来治疗轻微器官衰竭的药物。药店老板也承认了,是刘宗强亲口说的,是给李蕙娜吃的。那时候李蕙娜经常不舒服,有时候呼吸不畅,刘宗强却拒绝带她去医院。李蕙娜真是命大,能坚持到现在。”
说到这里,许知砚长吁一口气,又道:“不好意思,我有点激动。因为看到林秀案的判决……现在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李蕙娜身上,她很可能会因为刘宗强的死而坐牢,我实在气不过。”
“小许你不要这么想,林秀的案子还可以上诉。”组里一位老刑警劝道,“我们最忌讳的就是,让一个案子影响你在另一个案子里判断。这完全是两码事,你还是要客观一点。”
“我知道,我明白。可林秀的丈夫居然只判六年。而李蕙娜一直都是受害者,还有自首情节,可她将来也要面临同样的宣判。我只要一想到咱们在这个案子里收集这么多证据,都是为了证明李蕙娜的主观故意,就觉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