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去,眼快就要天黑,可几只狼依旧守在树下警惕不远处的树丛,朝歌也从自恋中清醒了过来。或许是那边有更强大的捕食者呢?狼群守自己或者就像狗仔护食一样,只是怕自己被抢走。现在两方僵持,似乎都在等着自己坚持不住掉下去然后来一 次争夺厮杀,然后好饱餐一顿。太过分了,竟然一点活路都不给留。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着,一手抱着树干,一手拿着登山棍,朝歌准备和几只狼打持久战。不过.
他要不要求救呀?
还是等动漫社的同学来找他?可徐然既然是故意的,说不定就会编排自己已经走了之类的话,而且就算他们来找,他们能刚得过狼吗?难道要叫阿九来打狼?
可阿九又不知自己现在是什么情况,说不定以为只是走丢了,要是什么武器都不带,那不就...不行,他不能贸然让阿九来,不能让阿才。
他还是等等吧,说不定这几只狼等会儿就会离开呢?然而朝歌想多了,直到天彻底黑下来,五只狼都还是不走,龇牙累了,它们还原地趴下,一副丝毫不想放弃这顿外卖的样子。呵呵区埇
可真机智啊!从包里拿出巧克力和牛肉干,朝歌一边吃一 边等,还美滋滋的小声嘀咕:“我就不信了,我还熬不过你们?”
他有吃有喝,看谁坚持得久。而树后的洛西则又看了看时辰,心说快了,等子夜一到,自己就可以下手了。不过不得不说,这凡人还真是挺好玩的。被狼围着也不大喊大叫,反而坐下吃起了零食,如若他不是鬼王的情人,自己倒不介意用凡人的身份和他玩玩。
他生前就没谈过恋爱,一心扑在修行上。死了便留在冥界当差,然后一步步爬到了今天的位置。阎王之一,他上位已经快要百年了,百年间,他除了在阎王殿处理轮回之事以外,他没有任何其他的事情可做。更别提什么感情了。直到有一天,鬼王突然降临轮回城。他一身红衣,虽为鬼却美得似仙。他是那么的高高在上,千米之外自己就得俯身跪拜迎接,而他,未曾看过自己一眼。在鬼王眼里,他们这些百年一换的阎王就像是他手下无足轻重的一只小鬼,随时可以替换,随时可以抹杀。
可凭什么呢?轮回之事一直都是十大阎王在处理,轮回城也是他们在掌管,而鬼王则一 直居于冥界王宫。凭他生于天地初开吗?就凭他是掌管偌大冥界以及各界轮回吗?既然轮回之事一直都是十大阎王掌管,凭什么,不可以独立,凭什么非要听他号令?慢慢的,他们十大阎王就都起了叛逆之心。但他们也自知不可能越过鬼王,就想着,只要轮回城独立就好,只要他们十大阎王不在被替换就好。可也就在这时,鬼王突然心血来潮,说要去凡间转世为人,要去体验轮回之苦。机会来了,他们只要在鬼王回归之前将其抹杀,或者让他永远陷入轮回,那他便再无机会压在他们头上。,才有了如今这局面。想到这里,洛西又看向了坐在树干上吃零食的朝歌,“不要怪我心狠手辣,怪就怪你不该成为鬼王的情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