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淮。
林子期三岁时流落山间,被上山捡柴火的沈竹遇见。
因小模样看着实在可怜,沈竹便将他带回了家。
就这样,林子期在山上住了三年,条件清苦,但人心暖。
沈淮是沈竹的儿子,两人一起长大,印象中,是个暖和的大哥哥。
那天,林子期还趴在林子里捉兔子,猝不及防的,就被找来的爷爷带走了。
发生了什么事,爷爷不愿说,他也不清楚。
后来,林子期软磨硬泡,爷爷同意将沈淮弄进林氏集团,安排个好去处,却不愿告知他在哪工作。
谁知,上辈子的今天,沈淮恰好就在星光商厦里。
回忆起他一身是血,躺在救护担架上死去,还被全国播报的样子,林子期不由得一阵头皮发麻,连呼吸都紊乱了。
“少夫人?”孔韵见他脸色不太好,赶忙轻轻推了推。
林子期肩膀一颤,恍然回神,睁大桃花眼看向陆庭。
这辈子,他得救沈淮才行。
但林氏那么大,他们许多年没联系,时间又太紧……
“有事就说。”陆庭瞧他看的出神,像是有什么打算,干脆主动给机会。
心下一定,林子期软软的笑着:“老公,星光商厦开业,我能不能去买几件衣服?换季了,没带衣服。”
孔韵听了,皱起眉头深感疑惑。
她的小本本里明明写了,换季时,各奢侈品牌商会主动送衣服过来。
也就这两天了,少夫人为何还要去买呢?
刚想说话,却被陆庭抢了先。
“可以,我陪你一起。”
林子期一怔,陆庭不是从不轻易出门?
难不成,是看出什么了?
便僵着脸蛋笑了笑:“逛街很累的……”
“你是我夫人,陪你逛街应该的。”
看着他一向的面无表情,林子期忽的心脏一刺,有些难受。
那两个字,可以不说。
非要说的话,能不能换个暖和点的表情?
难受归难受,好歹争取到救人的机会了。
吃了午饭,陆庭安排了一辆保姆车,一路到了商厦。
林子期心猿意马的游荡在各个大牌店铺间,在陆庭意外的神色下,自主买了些并不咋样的衣服。
眼看着爆炸的时间就要到了,林子期按捺下急切,勉强笑着:“够穿了,我们回家吧?”
没看出小家伙的心思,陆庭如墨的浓眉挑了挑,点了点头。
终于把人送到了外面,林子期忽然故作憋急:“老公,我想去下洗手间,等我五分钟行不?”
闻言,陆庭微不可查的一勾嘴角,操纵方块:“去吧。”
瞧着小家伙跟兔子似的溜回商厦,他的脸慢慢沉了下来。
“跟着他,不要让他发现。”
“是。”两个强壮的保镖将满胳膊的购物袋送进车里,快速跟上去。
陆庭习惯掌控一切,自然会选择亲自揭开小家伙的心思,打开轮椅的自动行驶功能。
其实结果无非就两个——陆少夫人会成为陆少的妻子,或者老婆。
这两者,天壤之别。
孔韵见状就要跟着,被他打断:“你留下。”
万一,小家伙是真心喜欢一个面瘫呢?
当然,只有万分之一的概率。